赛特新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对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7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4.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10.15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11)。
2020年6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给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承销费429.25万元(扣除增值税后)的折让,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42,739.3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对公司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间资本公积的变动明细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容诚专字[2020]361F0213号《审计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支行 | 35050169750709666688 | 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 本次销户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59290273221010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本次销户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129980100100342387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销户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 | 171050100100880990 | 超募资金 | 未销户 |
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47,411,878.7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050169750709666688)销户手续,同时将利息结余1,580.40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支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9,298,372.1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92902732210103)销户手续,同时将利息结余309.95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实施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不再使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29980100100342387)。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