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下午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雪滨女士主持。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3]361Z0618号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监事会同意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1)公司给予每位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年(含税),按月支付。(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公司额外给予其履行监事职责的津贴人民币3万元/年(含税),按月支付。(3)上述人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履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监事职责所需费用向公司据实报销。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之日起执行。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