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8-19  赛特新材(688398)公司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福建·厦门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工作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持有效证件办理签到手续。会议开始后,签到登记手续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会议严格按照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主持人许可后发言。发言或提问应当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的问题,主持人及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在表决票中对各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视同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由公司统一印制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不使用本次会议发放的表决票的,作弃权处理。会议期间离场者,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随意走动,并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25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0号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大厦 14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8月25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坤明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幕,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选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2关于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并交回表决票;

(七)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目 录

会议须知 ...... 2

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董事会制订了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给予每位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年(含税),按月支付。上述人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履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董事职责所需费用向公司据实报销。

(二)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履行董事职责的相关津贴。

上述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之日起执行。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议案二:关于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制定了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给予每位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年(含税),按月支付。

(二)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公司额外给予其履行监事职责的津贴人民币3万元/年(含税),按月支付。

(三)上述人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履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监事职责所需费用向公司据实报销。

上述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之日起执行。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