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9-04  赛特新材(688398)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赛特新材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人已与赛特新材在《持续督导协议》中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赛特新材经营情况,对赛特新材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4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4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赛特新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保荐人督促赛特新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人对赛特新材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赛特新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督促赛特新材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人对赛特新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4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未发生前述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2024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未发生前述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人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4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不存在前述情形
17其他事项赛特新材董事汪美兰因误操作于2024年4月17日卖出后又买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赛特转债”,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汪美兰女士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汪美兰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由于前述事项,2024年5月7日公司董事汪美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汪美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6号),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2024年6月7日公司董事汪美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汪美兰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19号)。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荐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已通过邮件等方式及时对上市公司进行相关提示,并于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先后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开展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可转债信息披露与可转债合规交易注意事项等。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经营风险

1、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受成本、市场发展等因素影响,公司的真空绝热板产品目前主要应用在能效等级要求较高、容积率要求较高的冰箱、冷柜领域,产品应用领域较为集中;同时,由于下游冰箱冷柜制造行业的客户市场集中度较高,因此公司现阶段存在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未来如果真空绝热板市场需求和供给情况发生不利变动、真空绝热板在冰箱、冷柜等家电行业的渗透率提升低于预期、市场中出现真空绝热板的替代产品或技术,以及主要客户扩大真空绝热板供应商范围、削减对公司的采购量,或者出现大客户流失的情况,都将对公司的成长性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真空绝热板所处的行业为国内新兴产业,未来市场空间大,正在吸引一些国内外企业进入真空绝热板生产行业。此外,不排除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发展,纳米孔绝热材料、辐射绝热材料等其他新型绝热材料突破在冰箱冷柜等领域的应用。因此,若未来有新的竞争对手突破行业技术、资金等壁垒,进入真空绝热板行业,或者出现适用于冰箱冷柜等领域的其他新型绝热材料,将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性能等方面的优势并开发储备行业先进技术,或者不能及时扩充产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则未来可能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或产品替代使公司丧失部分核心客户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无碱短切纤维、原纱、高碱棉、EVOH膜、尼龙膜、聚乙烯膜等,主要能源动力为天然气等,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动力系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供应稳定性及价格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上述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及价格主要受行业竞争状况、国际贸易往来、供需变化、运输条件等因素影响。若未来以上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使主要原材料和能

源出现供应短缺或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形,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经营业绩波动风险虽然2024年上半年部分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有所回调,但若上述影响因素向不利面发展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或者未来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和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游行业或主要客户发展低迷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销售收入将可能面临较大幅度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业绩还将面临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能源成本、持续的研发投入等各方面因素影响,从而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5、公司纳米高阻隔膜无法顺利量产的风险公司自主研发的纳米高阻隔膜或有助于降低阻隔膜原材料成本或提高阻隔性能,目前还处于研发优化阶段,初步测试样品具有较好的耐高温高湿性能,未来能否通过客户使用许可以及能否最终实现顺利量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无法顺利通过客户许可或者无法顺利量产的风险。

6、真空玻璃产业化实施和市场开拓不如预期的风险公司真空玻璃项目在材料、工艺、设备研发方面已实现一定进展,但真空玻璃制作工序复杂,工艺难度大,生产成本高,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生产工艺、量产能力、产品应用等环节存在技术不成熟、产品品质不稳定、成本控制不力或真空玻璃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可能导致项目未能按计划正常实施,从而影响项目投资收益和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作为真空玻璃赛道的新参与者,若无法形成自身竞争优势,可能面临市场开发不足而导致市场份额低于预期的风险。且公司真空玻璃尚未取得客户正式认证及形成产品批量化生产和销售,因此存在认证不能通过或认证周期长难以达成预期销售目标,以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主要受下游市场供需、市场竞争强度、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

能源价格、运输成本及汇率波动等多个因素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因素出现持续不利变化,且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则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持续下降的风险。

2、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公司产品出口区域主要分布在韩、日、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且大多以美元结算。随着海外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出口收入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结算汇率出现不利变动,产生大额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产成品可变现净值时充分考虑产品的有效期对可变现净值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存货余额增长,且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或者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货将面临跌价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经重新认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5003031,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本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司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历史一致性与连贯性较强。但如果未来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公司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则有可能提高公司的税负水平,从而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规模扩大的风险公司主要客户系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的优质客户,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未来可能进一步增加,若未来下游行业或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客户发生合同纠纷等事项,则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回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6、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随着“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年产200万平方米真空玻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推进,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持续扩大,折旧将相应增加,各项目建成投产后还处于产能爬坡并逐步释放的阶段,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项目产生效益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竞争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若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效益,公司盈利水平可能会因折旧费用增加而受到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由于真空绝热板行业在国内起步较晚,受成本、市场发展等因素的影响,真空绝热板目前主要应用在能效标准要求较高的高端冰箱、冷柜领域等,目前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如果未来真空绝热板对传统保温材料的替代效应不足、渗透率提升不及预期或冰箱冷柜等下游市场需求萎缩、产销量下降,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四)技术研发风险

随着能效要求的持续提升,家电、商用冷柜、建筑等应用领域对真空绝热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日趋严格,推动真空绝热行业生产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未来如果公司的研发技术不能保持行业领先并进行持续升级或更新、产品性能不能及时满足客户的更高要求或者其他市场竞争者率先开发出其他性能更优、成本更低的替代性产品,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当前国际形势纷繁复杂,2024年1-6月公司产品外销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50.16%,若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的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战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它不可抗力事件,我国出口政策出现较大变化或我国与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之间发生较大贸易摩擦等情况,均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45,217.9235,385.942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6.374,152.903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01.464,442.0214.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05.584,058.3145.52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3,102.78114,708.36-1.40
总资产196,596.70188,197.514.46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2528.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0.2528.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2615.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44.34增加0.3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74.64减少0.2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494.92增加0.57个百分点

注1:2024年6月,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51,813,228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已增加至167,813,735股,上表中各比较期间每股收益按照转增后的股数进行了重新计算。得益于全球冰箱能效水平提高以及冰箱产品结构升级,2024年上半年公司真空绝热板销售状况整体保持良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78%;同时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因素影响和随着地缘政治冲突对全球能源供求关系影响力的衰减,公司上半年部分原辅材料价格和天然气采购价格呈现一定程度的回落。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416.37万元,同比增长30.4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01.46万元,同比增长14.85%。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真空绝热材料制造技术开发及其应用研究的科技型企业,

已在核心技术团队、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产业链一体化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一)核心技术团队和研发优势公司专注于在真空绝热领域的研发和积累沉淀,现已拥有一支横向覆盖真空学、传热学、制冷及设备、材料学等多学科背景的技术研发团队。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研发人员共177人,在真空绝热板芯材制备、阻隔膜检测及制备、吸附剂测试及制备、真空封装及真空绝热板产品性能检测、生产线自动化提升、真空玻璃产品及设备开发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发经验,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依托强大的研发团队,发行人在真空绝热板芯材制备、阻隔膜检测及制备、吸附剂测试及制备、真空封装及真空绝热板产品性能检测、生产线自动化提升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发经验,公司研发中心先后获福建省科技厅认定为“真空绝热材料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福建省经信厅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更于2024年1月和5月分别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先后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等荣誉称号,并于202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公司真空绝热板产品先后三次获得中国家电博览会“艾普兰核芯奖”,公司及产品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均体现了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

(二)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在真空绝热行业内十多年的市场培育和拓展,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冰箱冷柜家电制造企业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知名企业对重要材料供应商的认证极为严格,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技术论证、供应商考评和应用测试,公司产品已通过主要冰箱制造企业客户的考察、验厂等合格供应商认证,并作为其主要供应商或者重要供应商进行批量供货。

公司服务的下游知名客户包括国际客户有三星、LG、东芝家电、日立、惠而浦、博西家电、阿奇立克等;国内客户有海尔、美的、海信、美菱等知名品牌家电生产企业。此外,公司还有部分产品销售给美国赛默飞世尔、海尔生物

医疗等医用研究或运输保温设备生产企业。公司能够获得国内外知名客户严格的供应商准入认证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充分保障了未来市场份额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性,为公司开发新客户、拓展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与此同时,公司基于真空绝热技术还开发了真空玻璃,其可用于冷柜、冰柜、展示柜、冰箱等家电产品的门体部分,在具体应用上与公司现阶段主要产品真空绝热板具有一定互补性和下游客户重合的特点,因而能够产生较好的协同效应。公司可依托自身在家电领域的行业经验及客户资源,推动真空玻璃以较快速度进入知名家电企业的供应链。未来,真空绝热板与真空玻璃均可进一步拓展至建筑、交通工具等应用领域,为下游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

(三)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公司是业内极少数具备集芯材原料生产及制备、阻隔膜测试及制备、吸附剂测试及制备、真空封装及产品性能检测能力于一体的企业,公司以真空绝热板的主要构件和主要生产环节的全面创新来推动真空绝热板性价比的提升。公司因此具备了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和满足客户需求能力,并通过全面控制产品质量,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建立起性能、成本优势。

综上,2024年1-6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贴近客户实际需求,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4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2,483.83万元,占销售收入的5.49%。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研发人员共177人,在真空绝热板芯材制备、阻隔膜检测及制备、吸附剂测试及制备、真空封装及真空绝热板产品性能检测、生产线自动化提升、真空玻璃产品及设备开发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发经验,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2024年1-6月,公司新增专利授权5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新增专利申请14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此外,公司VIP板四边封的单体封装设备的研发、全自动VIP板折边自动检测装箱设备研发等多项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4年6月30日,赛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43,178.49
加:兴业证券折让的承销费429.25
减:以超募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902.74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5,841.82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400.3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302.69
减:手续费及其他经营支出37.86
减:募投项目结项转出5,671.21
减:超募资金利息转出56.48
募集资金余额-

2024年上半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6月,剩余超募资金转出后,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4年6月30日,赛特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44,2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847.79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065.3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12.61
减:手续费及其他经营支出0.17
募集资金余额23,599.31

2024年上半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

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2024年1-6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直接持股(股)间接持股(股)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比例
汪坤明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66,691,300--39.74%
姓名现任职务直接持股(股)间接持股(股)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比例
汪美兰董事13,834,240--8.24%
汪洋董事5,466,500--3.26%
严浪基董事、总经理91,985--0.05%
罗雪滨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31,538通过新余泰斗间接持股0.02%
江钦监事-26,100通过新余泰斗间接持股0.02%
张必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78,450--0.23%
谢振刚核心技术人员208,800--0.12%
陈景明核心技术人员63,075--0.04%
余锡友核心技术人员-63,075通过新余泰斗间接持股0.04%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2024年1-6月,赛特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