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赛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赛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9月30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特转债”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赛特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42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44,2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388.8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9月10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7号文同意,公司4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0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赛特转债”,债券代码“11804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赛特转债”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9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3月15日至2029年9月1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5.41元/股。
2024年6月20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赛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5.41元/股调整为24.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0日生效。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自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0.57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赛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赛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提议向下修正“赛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赛特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赛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赛特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四、其他事项
2024年10月15日起,公司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赛特转债”转股价格将调整为24.15元/股。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