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7.3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7.32元/股。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10月15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6月20日起,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7.37元/股。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依据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67,813,73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60,0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66,953,735股。
以上述实际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数为基数,2024年半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347,686.75元(含税)。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3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7.32元/股(含),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公司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6,953,735×0.05÷167,813,735≈0.0497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7.37-0.0497≈27.32元/股(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