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2  赛特新材(688398)公司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及收益水平,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下同)(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并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

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及收益水平,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