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赛特新材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人
持续督导情况 |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人
已与赛特新材在《持续督导协议》中明确了双方在 |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4年度,赛特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4年度,赛特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赛特新材董事汪美兰因误操作于2024年4月17日卖出
式,了解赛特新材经营情况,对赛特新材开展了持续督导后又买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赛特转债”,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汪美兰女士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汪美兰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 |
歉意。由于前述事项,2024年5月7日公司董事汪美兰
汪美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6号),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2024年6月7日公司董
事汪美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赛特新 |
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汪美兰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19号)。前述行政监管措施
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进行相关提示,并于2024年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监高开展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可转债信息披露 |
与可转债合规交易注意事项等。
除以上事项以外,在2024年度,保荐人督导赛特新材及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人督促赛特新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人
对赛特新材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赛特新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 |
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人督促赛特新材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人
对赛特新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除前述关于公司董事汪美兰的事项以外,2024年度,赛特
持续督导情况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度,赛特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4年度,赛特新材未发生前述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
新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
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 |
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4年度,赛特新材未发生前述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保荐人
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 |
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
2024年度,赛特新材不存在前述情形
序号 | 工作内容 |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经营风险
1、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受成本、市场发展等因素影响,公司的真空绝热板产品目前主要应用在能效等级要求较高、容积率要求较高的冰箱、冷柜领域,产品应用领域较为集中;同时,由于下游冰箱冷柜制造行业的客户市场集中度较高,因此公司现阶段存在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未来如果真空绝热板市场需求和供给情况发生不利变动、真空绝热板在冰箱、冷柜等家电行业的渗透率提升低于预期、市场中出现真空绝热板的替代产品或技术,以及主要客户扩大真空绝热板供应商范围、削减对公司的采购量,或者出现大客户流失等情况,都将对公司的成长性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真空绝热板所处的行业为国内新兴产业,未来市场空间大,正在吸引一些国内外企业进入真空绝热板生产行业。此外,不排除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发展,纳米孔绝热材料、辐射绝热材料等其他新型绝热材料突破在冰箱冷柜等领域的应用。因此,若未来有新的竞争对手突破行业技术、资金等壁垒,进入真空绝热板行业,或者出现适用于冰箱冷柜等领域的其他新型绝热材料,将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性能、产品迭代等方面的优势并开发储备行业先进技术,或者不能及时扩充产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则未来可能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或产品替代使公司丧失部分核心客户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无碱短切纤维、原纱、高碱棉、EVOH膜、尼龙膜、聚乙烯膜等,主要能源动力为天然气等,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动力系公司主营业务成
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供应稳定性及价格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上述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及价格主要受行业竞争状况、国际贸易往来、供需变化、运输条件等因素影响。若未来以上因素发生不利变化,使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出现供应短缺或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形,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能源价格虽有回调,下游需求回升,但2024年第四季度以来,部分原材料价格有所上涨。未来若上述影响因素向不利面发展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或者未来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和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游行业或主要客户发展低迷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销售收入将可能面临较大幅度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业绩还将面临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能源成本、持续的研发投入等各方面因素影响,从而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5、公司纳米高阻隔膜无法顺利量产的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的纳米高阻隔膜或有助于降低阻隔膜原材料成本或提高阻隔性能,目前还处于研发优化阶段。初步测试样品具有较好的耐高温高湿性能,未来能否通过客户使用许可以及能否最终实现顺利量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无法顺利通过客户许可或者无法顺利量产的风险。
6、新应用领域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真空玻璃产品以及应用于建筑、新能源电池等领域的真空绝热板系列产品在材料、工艺、设备研发方面已实现一定进展,相关产品的制作工序复杂,且产线均为定制化设备,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生产工艺、量产能力、产品应用等环节存在技术不成熟、产品品质不稳定、成本控制不力或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可能导致未能按计划正常实施,从而影响投资收益和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作为真空玻璃赛道的新参与者,若无法形成自身竞争优势,可能面临市场开发不足而导致市场份额低于预期的风险。且公司真空玻璃尚未取得客户正式认证及形成产品批量化生产和销售,因此存在认证不能通过或认证周期长难以达成预期销售目标,以致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以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节能建筑、高温设备隔热、LNG设备保温、冷链等下游应用场景为目标市场的真空绝热板,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市场认知尚未完全形成,其应用仍处于导入期,若
下游行业需求不及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将使公司面临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主要受下游市场供需、市场竞争强度、产品价格、产品结构变化、原材料价格、能源价格、运输成本及汇率波动等多个因素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因素出现持续不利变化,且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则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2、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区域主要分布在韩国、日本、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且大多以美元结算。随着海外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出口收入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结算汇率出现不利变动,产生大额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产成品可变现净值时充分考虑产品的有效期对可变现净值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存货余额增长,且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或者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货将面临跌价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经重新认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5003031,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本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司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历史一致性与连贯性较强。但如果未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未能通过,或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公司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则有可能提高公司的税负水平,从而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规模扩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系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的优质客户,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未来可能进一步增加;公司内销客户账期通常长于外销,随着公司内销收入比例的增长,未来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加。若未来下游行业或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客户发生合同纠纷等事项,则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回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6、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随着“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年产200万平方米真空玻璃建设项目”、“应用于能源热管理的真空绝热板项目”等项目的推进,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持续扩大,折旧将相应增加,各项目建成投产后还处于产能爬坡并逐步释放的阶段,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项目产生效益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竞争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若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效益,公司盈利水平可能会因折旧费用增加而受到不利影响。
(三)与宏观环境、行业相关的风险
1、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的风险
由于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公司产品真空绝热板现阶段最主要应用于冰箱、冷柜等冷链领域,市场渗透率较低,规模相对较小。如果未来真空绝热板对传统保温材料的替代效应不足、渗透率不及预期或冰箱冷柜等下游市场需求萎缩、产销量下降,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2、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本报告期产品外销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高,若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的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战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它不可抗力事件,我国出口政策出现较大变化或我国与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之间发生较大贸易摩擦等情况,均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研发风险
真空绝热板目前仍处于市场发展初期,公司需要对核心技术进行持续研发投入及优化创新,不断提升产品性价比,才能进一步巩固并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未来如果公司的研发技术不能保持行业领先并进行持续升级或更新、产品性能不
能及时满足客户的更高要求、或者其他市场竞争者率先开发出其他性能更优、成本更低的替代性产品,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主要会计数据 | 年 |
2023
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
营业收入 93,353.56 83,980.51 11.16
年 | |
63,770.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16.35 10,609.70 -27.27 6,386.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088.36 10,717.44 -
5,763.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64.89 7,516.93 -12.67 6,852.16
33.86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主要会计数据 | 年末 |
2023
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3,759.94 114,708.36 -0.83 93,930.80总资产 199,790.83 188,197.51 6.16 116,545.442024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2024
主要财务指标 | 年 |
2023
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年 | ||
0.63
-26.98
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63
-26.98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64
-34.38
0.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5
10.48
减少3.73个百分点 6.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0 10.59
减少4.39个百分点 6.2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15
4.94
增加0.21个百分点 5.32
注:2024年3月15日起,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赛特转债”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7日,“赛特转债”转股数量为507股,公司总股本由116,000,000股变为116,000,507股;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完毕,共转增51,813,2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7,813,735股;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赛特转债”转股数量为157股,公司总股本由167,813,735股变更为167,813,892
股。上表各比较期间每股收益均按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813,892股进行模拟计算。2024年,赛特新材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33.86%,主要系全资子公司维爱吉和安徽赛特净亏损、可转债计提利息及部分原材料价格上升所致,进而导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也同比下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真空绝热材料制造技术开发及其应用研究的科技型企业,已在核心技术团队、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产业链一体化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一)核心技术团队和研发优势
公司专注于在真空绝热领域的研发和积累沉淀,是国内较早开始真空绝热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探索的企业之一。公司视人才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在公司创始人汪坤明先生带领下,培育出一批高素质、创新能力强的横向覆盖真空学、传热学、制冷及设备、材料学等多学科背景的技术研发人员,拥有福建省“双百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一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一名,龙岩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二名。报告期内,公司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公司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提供重要支持,吸引更多优秀的真空学、制冷及设备等多学科背景的高级研究人才加入,共同开展真空绝热领域的前沿研究,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共178人,在真空绝热板芯材制备、阻隔膜检测及制备、吸附剂测试及制备、真空封装及真空绝热板产品性能检测、生产线自动化提升及设备开发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发经验,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依托核心技术团队和技术沉淀以及持续的研发资金投入,公司形成了较强的研发综合实力和创新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建筑用真空绝热板”、“工业用真空绝热板”两个评定单元获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和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联合评价为标准化实验室。近年来公司积极求变,从市场需求出发,以多学科技术为支持,分别从材料、工艺及设备、检测设备和评价体系搭
建等方面开展研发工作,并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自主设计了一系列先进的真空装置仪器及检验设备,具有较强的设备自主研发和改造能力,为公司主营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多元拓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公司技术力量和人才优势也在研发工作中得到不断的提升。公司先后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福建省创新型民营企业100强等荣誉称号。公司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公司多款真空绝热板、真空玻璃等产品先后五次获得中国家电博览会“艾普兰核芯奖”,四次入选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产品质量领跑者”;真空玻璃还获中国家电博览会“金钉奖”。公司及产品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均体现了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
(二)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在真空绝热行业内十多年的市场培育和拓展,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冰箱冷柜家电制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知名企业对重要材料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认证,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较长时间的技术认证、考评和应用测试。目前,公司已通过主要冰箱制造企业的考察、验厂等合格供应商认证,并作为主要甚至重要供应商进行批量供货。
公司服务的下游知名客户包括三星、LG、东芝家电、日立、惠而浦、博西家电、阿奇立克等国际客户;海尔、美的、海信、美菱等国内知名品牌家电企业。此外,公司还有部分产品销售给赛默飞世尔、海尔生物医疗等医用研究或运输保温设备生产企业以及顺丰等物流企业。
公司能够获得国内外知名客户严格的供应商准入认证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充分保障了未来市场份额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性,为公司开发新客户、拓展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公司是业内极少数具备集芯材原料生产及制备、阻隔膜测试及制备、吸附剂测试及制备、真空封装技术及产品性能检测能力于一体的企业。公司立足于真空绝热板的主要构件和主要生产环节,全面创新推动真空绝热板性价比的提升、产品矩阵的丰富和应用场景的拓展,具有完整的产品生产链条优势。该优势主要体
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使公司具备了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和满足客户需求能力,在客户下达订单后,公司能够快速组织生产,而无需依赖上游供应商采购芯材等核心部件而影响生产与交货周期,有利于保障客户稳定性。另一方面,通过产品全流程的控制,公司可以实现全面控制产品质量,同时,可以优化各生产环节的工艺,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在市场竞争中建立起性能、成本优势。
综上,2024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贴近客户实际需求,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4,811.72万元,占销售收入的5.15%。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研发人员共178人,在真空绝热板芯材制备、阻隔膜检测及制备、吸附剂测试及制备、真空封装及真空绝热板产品性能检测、生产线自动化提升、真空玻璃产品及设备开发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发经验,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2024年,公司新增专利授权15个,其中发明专利1个、实用新型专利14个;新增专利申请76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44项,外观设计专利8项。此外,公司新结构VIP板及封装贴胶一体化设备研发、PECVD卷绕镀膜开发等多项在研项目进展顺利且已申请/获得相应专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赛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43,178.49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
加:兴业证券折让的承销费 |
429.25
902.74
减:以超募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35,841.82
2,400.32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1,302.69
37.86
减:手续费及其他经营支出 |
减: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
5,671.21
56.48
减:超募资金利息转出 |
募集资金余额 |
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4年6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本息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后,公司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人对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已履行完毕。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赛特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44,200.00
募集资金总额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847.79
26,013.83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639.86
0.29
减:手续费及其他经营支出 |
募集资金余额 |
17,977.95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董监高未发生变动。2025年2月8日,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必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张必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
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万股) | 间接持股(万股) | 间接持股方式 |
汪坤明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6,669.13 - -
39.74%
汪美兰 董事 1,383.42 - -
8.24%
汪洋 董事 546.65 - -
3.26%
严浪基 董事、总经理 9.20 - - 0.05%罗雪滨 监事会主席 - 3.15
通过新余泰斗间接持股
0.02%
江钦 监事 - 2.61
通过新余泰斗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比例
0.02%
张必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7.84 - - 0.23%谢振刚 核心技术人员 20.88 - -
0.12%
陈景明 核心技术人员 3.30 - -
0.02%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万股) | 间接持股(万股) | 间接持股方式 |
余锡友 核心技术人员 - 6.31
通过新余泰斗间接持股
0.04%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4年内,赛特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