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98证券简称:赛特新材公告编号:2026-028债券代码:118044债券简称:赛特转债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汪美兰持有公司股份10,478,240股,占公司总股本167,814,205股的6.24%。
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含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汪美兰因个人资金需要,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17,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6%。具体如下: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汪美兰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起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17,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6%。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汪美兰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 持股数量 | 10,478,240股 |
| 持股比例 | 6.2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3,223,900股其他方式取得:7,254,340股 |
其他方式:公司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汪美兰 | 10,478,240 | 6.24% | 汪美兰与汪坤明系兄妹 |
| 汪坤明 | 61,660,000 | 36.74% | 汪美兰与汪坤明系兄妹 | |
| 汪洋 | 5,466,500 | 3.26% | 汪洋系汪坤明之子 | |
| 合计 | 77,604,740 | 46.24% |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 汪美兰 | 3,356,000 | 2.00% | 2025/3/4~2025/3/11 | 13.47-13.79 | 2025/1/14 |
| 汪坤明 | 5,031,300 | 3.00% | 2026/1/23~2026/4/9 | 16.18-25.78 | 2025/12/25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汪美兰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2,617,9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56%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617,9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5月25日~2026年8月24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亦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