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硕世生物”)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等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1.银行(或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非保本理财产品等;
2.证券公司(或其资管子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3.基金、信托、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自有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