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30  硕世生物(688399)公司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非上市公司涉诉,系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与其合伙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涉案金额:无具体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独立,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如法院支持原告诉请,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闰康生物”)为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股东,梁锡林、泰州硕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房永生分别持有闰康生物71.88%、20.13%和7.99% 的份额;房永生先生为闰康生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控股股东闰康生物持有公司股份3,417.024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7.53%。

公司于2026 年7 月28 日收到梁锡林的《关于涉诉事项的告 知函》,获悉梁锡林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26)浙0604 民初6824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梁锡林作为 闰康生物有限合伙人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解散闰康生物。

截至本公告日,梁锡林已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案相关情况说明

本案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部分合伙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梁锡林

被告:闰康生物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散被告闰康生物;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各方经沟通未能达成一致。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 自保持独立,公司目前的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暂 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如法院支 持原告诉请,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密切关注本案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