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凌云光(688400)公司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
普通股股东人数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62,225,8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62,225,8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6.57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6.57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顾宝兴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2,225,875100.0000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62,225,875100.0000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00.000000.000000.0000
2《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00.000000.00000.0000
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诗滢、王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