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凌云光(68840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3-034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或“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且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9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21.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3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841.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528.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6月29日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39号)。2022年8月4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在初始发行9,000万股普通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1,350万股普通股,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60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9.27万元,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净额为27,526.23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2年8月5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划付给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6-5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关于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的未来具体项目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向《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增加投资,并对“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的使用做了进一步细化,同时公司将使用补充流动资金后剩余的超募资金(不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用于“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用募集资金投入资额
1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60,000.00
2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29,000.00
3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21,000.00
4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15,000.00
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15,000.00
补充营运资金37,526.23
5超募资金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21,369.8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158.49
合计208,054.56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2022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客视界”),以快速推进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化元宇宙领域应用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募集资金未来资金投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和充分调动资源,募投项目“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将由元客视界负责实施,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82.08万元将调整至“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使用。“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规划为12亿元,原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亿元,本次调整后,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将得到进一步保障,有利于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基地项目用地已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进行了公开网上挂牌出让手续及公示。本次调整后,“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项目的整体投资金额不变,将继续由元客视界通过自筹方式予以推进实施。综上,以上两个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调整前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资额调整后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资额备注
1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120,000.0060,000.0080,082.08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将以自筹方式继续投入
2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21,369.8421,369.841,287.76

注:以上调整金额暂未包括该募投项目专户中利息收入,该账户截至目前及后续利息收入将一并根据“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实施进度和资金需要,结转至“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专户中。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基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作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将由元客视界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适度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现金管理的资金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将视情况开立相应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如开立,相关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并于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公司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经管理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

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并在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公司产业布局和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做出的必要调整,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产业布局和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做出的必要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均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上述事项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保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上述事项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