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关于自愿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光工业”)近期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竞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太湖金港经济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3年5月23日,苏州光工业与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关于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1. 出让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受让人: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3. 宗地编号:苏吴国土2020-WG-63号
4. 项目位置:吴中开发区太湖金港经济区层阁路西侧、天开路北侧
5. 规划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工业(研发)用地
6. 宗地面积:42050.7平方米
7. 主体建筑物性质:工业
8. 建筑容积率:工业用地≥2,≤3.5;工业(研发)用地≥2.5,≤3.5
9. 建筑密度:≥40%,≤55%
10. 出让年限:50年
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用地,在苏州市吴中区新建研产销一体化园区,有利于整体提升公司的研发、生产、销售能力,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及苏州
光工业将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相关事宜,以促进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尽早建成投产使用。本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款及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工作,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开工建设所需的立项、环评、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公司将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