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3-043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光工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结合项目发展计划的资金需求,苏州光工业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授信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40,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36个月。根据银行的授信审批情况,以子公司项目资产抵押,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 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赵严 |
成立日期 | 2020年6月1日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 |
注册地点 |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双祺路6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100%股权 |
2、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14,485.01 | 111,197.72 |
负债总额 | 89,626.69 | 84,776.98 |
净资产 | 24,858.32 | 26,420.74 |
项目 | 2022年末 (经审计) | 2023年第一季度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1,349.25 | 18,523.80 |
净利润 | 1,161.58 | -494.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59.52 | -525.50 |
此外,苏州光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苏州光工业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系根据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满足子公司项目发展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有利于保证子公司项目正常建设和业务顺利开展。上述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开展且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支持了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申请项目贷款是充分考虑了其自身的资金状况,有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现有业务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额度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9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