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3-048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文涛、印永强保证向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5.5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700,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涛、高级管理人员印永强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履行此前披露的询价转让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王文涛与其一致行动人东台凌杰合计持股比例由5.36%
减少至4.67%。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1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王文涛 | 16,883,703 | 3.64% |
2 | 印永强 | 6,791,351 | 1.47% |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王文涛非凌云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凌云光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股东东台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台凌杰”)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2023年7月21日,王文涛与东台凌杰合计持股比例为5.36%。
印永强非凌云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任凌云光总经理助理。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转让方中,王文涛与印永强不是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1 | 王文涛 | 16,883,703 | 3.64% | 3,200,000 | 3,200,000 | 0.69% | 2.95% |
2 | 印永强 | 6,791,351 | 1.47% | 1,500,000 | 1,500,000 | 0.32% | 1.14% |
合计 | 23,675,054 | 5.11% | 4,700,000 | 4,700,000 | 1.01% | 4.09% |
注: 1、以上表格中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 2023年7月21日收盘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2、因四舍五入,“持股比例”、“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比例”加总存在尾差。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王文涛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台凌杰
本次转让后,王文涛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台凌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36%减少至4.67%。
王文涛担任东台凌杰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故王文涛与东台凌杰为一致行动人。
1. 基本信息
王文涛 基本信息 | 名称 | 王文涛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26日 | |
东台凌杰基本信息 | 名称 | 东台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东台经济开发区中欧产业园403-3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不适用 |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权益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王文涛 | 询价转让 | 2023年7月26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0,000 | 0.69% |
合计 | - | - | 3,200,000 | 0.69% |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文涛 | 合计持有股份 | 16,883,703 | 3.64% | 13,683,703 | 2.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883,703 | 3.64% | 13,683,703 | 2.95% | |
东台凌杰 | 合计持有股份 | 7,947,268 | 1.71% | 7,947,268 | 1.7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947,268 | 1.71% | 7,947,268 | 1.71%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24,830,971 | 5.36% | 21,630,971 | 4.6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830,971 | 5.36% | 21,630,971 | 4.67% |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月) |
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980,000 | 0.21% | 6个月 |
2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百晟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880,000 | 0.19% | 6个月 |
3 | 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融安顺意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850,000 | 0.18% | 6个月 |
4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广进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650,000 | 0.14% | 6个月 |
5 | 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软新动力优享44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80,000 | 0.13% | 6个月 |
6 | 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软新动力尊享定制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0,000 | 0.11% | 6个月 |
7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260,000 | 0.06% | 6个月 |
(二) 本次询价过程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25.59元/股,凌云光股东询价转让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3年7月21日,含当日)收盘价26.80元/股的95.49%。
本次询价转让期间,组织券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共向315名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包括公募基金管理公司99名、证券公司57名、保险公司21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2名、私募基金管理人86名。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3 年7月21日下午18:45至20:4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0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5.5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70
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金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凌云光股份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实施细则》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