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通过竞价摘牌方式收购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新投”)、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进制造”)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路维”)49.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其中,成都高新投持有成都路维29.40%股权,成都先进制造持有成都路维19.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作为成都高新投、成都先进制造股权挂牌转让的唯一意向受让方,符合公开约定的成交条件。公司已分别与成都高新投、成都先进制造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并完成股份交割以及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完成后,成都路维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34,500 | 100.00% |
合计 | 34,500 | 100.00% |
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1、名称: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R2PD7B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杜武兵
5、注册资本:34,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6日
7、住所:成都高新区康强三路1666号
8、经营范围:生产光刻掩模板;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成都路维29.40%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
1、合同双方
转让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29.4%股权
3、交易价款:人民币13,079.186575万元
4、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5、产权交接事项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且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产权交易标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6、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合同生效条件: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成都路维19.60%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
1、合同双方
转让方: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19.6%股权
3、交易价款:人民币8,717.0568万元
4、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5、产权交接事项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产权交易标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6、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
易价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合同生效条件: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交易完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公司已竞价摘牌成功,实现对成都路维的全资控股,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有利于贯彻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经营理念,提高运营和决策管理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资源有效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与风险;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收购成都路维少数股东股权项目”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发行不成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承担交易价款和相关税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