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16  路维光电(688401)公司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9
普通股股东人数6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2,583,6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2,583,6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3.137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3.1376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的1,891,300股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武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独立董事梁新清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肖青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2,502,77099.902078,7680.09542,1250.002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6,308,46098.733978,7681.23282,1250.033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健、石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