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汇成股份(688403)公司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定》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解释文件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和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我们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经营发展和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该议案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六、《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作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相关奖励及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和同行业高管薪酬水平。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八、《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我们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审查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奚勰先生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履历,奚勰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且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奚勰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奚勰先生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敏、杨辉、蔺智挺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