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2号───────────────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对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请你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01月05日印发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