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证券代码:688403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汇成股份股票代码:688403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6室-6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杨绍校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桐乡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汇成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 释义 | |
本报告书 | 指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高和 | 指 | 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指 | 杨绍校 |
汇成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高和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减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6室-6 |
成立日期 | 2014年9月19日 |
出资额 | 138,0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杨绍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231360397XM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基本情况
姓名:杨绍校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住所 | 职务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杨绍校 | 男 | 中国 | 浙江省桐乡市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杨绍校为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高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校与嘉兴高和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高和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高和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汇成股份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嘉兴高和 | 合计持有股份 | 60,000,000 | 7.19 | 34,954,400 | 4.1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000 | 7.19 | 34,954,400 | 4.19 | |
杨绍校 | 合计持有股份 | 6,666,667 | 0.80 | 6,666,667 | 0.8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66,667 | 0.80 | 6,666,667 | 0.8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66,666,667 | 7.99 | 41,621,067 | 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666,667 | 7.99 | 41,621,067 | 4.99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于2024年1月22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25,045,6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信息披露义务人2杨绍校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1与2系一致行动人,其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嘉兴高和 | 询价转让 | 2024年1月22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45,600 | 3.00% |
合计 | -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45,600 | 3.00%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杨绍校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杨绍校 |
签署日期:2024年1月22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 | ||
股票简称 | 汇成股份 | 股票代码 | 68840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绍校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6室-6;浙江省桐乡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询价转让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6,666,667股 持股比例:7.9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25,045,600股 变动比例:3.00% 持股数量:41,621,067 持股比例:4.9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1/22 方式:询价转让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系询价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校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杨绍校
签署日期: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