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且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23  汇成股份(68840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比例达到1%且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高和”或“转让方”)保证向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07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5,045,6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嘉兴高和及其一致行动人杨绍校合计持股比例由7.99%减少至4.99%,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0日,转让方嘉兴高和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嘉兴高和60,000,0007.19%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嘉兴高和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仅为嘉兴高和,转让方一致行动人杨绍校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杨绍校担任嘉兴高和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认缴嘉兴高和

99.1565%的出资额,故杨绍校与嘉兴高和为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拟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比例
1嘉兴高和60,000,0007.19%25,045,60025,045,6003.00%4.19%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嘉兴高和

嘉兴高和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4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

本次转让后,嘉兴高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19%减少至4.19%,嘉兴高和及其一致行动人杨绍校合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杨绍校担任嘉兴高和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认缴嘉兴高和

99.1565%的出资额,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杨绍校与嘉兴高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 基本信息

嘉兴高和基本信息名称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9日
认缴金额138,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校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6室-6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月22日
杨绍校基本信息名称杨绍校
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华立世纪花苑优胜美地7幢
权益变动时间不适用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嘉兴高和询价转让2024年1月22日人民币普通股25,045,6003.00%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嘉兴高和合计持有股份60,000,0007.19%34,954,4004.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07.19%34,954,4004.19%
杨绍校合计持有股份6,666,6670.80%6,666,6670.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666,6670.80%6,666,6670.8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66,666,6677.99%41,621,067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6,666,6677.99%41,621,0674.99%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期(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4,205,6000.50%6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650,0000.08%6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380,0000.05%6
4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6,280,0001.95%6
5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000,0000.24%6
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480,0000.06%6
7北京时代复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00,0000.04%6
8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50,0000.03%6
9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00,0000.06%6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嘉兴高和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7.94元/股,为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1月17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9.90元/股的80.20%。

本次询价转让期间,中金公司共向60名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包括基金管理公司12名、证券公司13名、保险公司3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名、私募基金管理人27名。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1月17日下午18:00至20:00,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表》合计14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4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9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8.07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504.56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汇成股份询价转让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