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目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第3—4页
三、附件………………………………………………………………第5—9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5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6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7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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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233号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汇成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汇成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成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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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汇成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汇成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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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487,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148,7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145,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672,108.48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42,527,891.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36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示驱动芯片晶圆金凸块制 | 47,611.57 | 35,000.00 |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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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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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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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序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证书编号备案公告日期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000051421390A110002432020/11/022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MA007YBQ0G110102742020/11/02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5463270110000102020/11/02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000599649382G110002412020/11/02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0676050Q110101482020/11/02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0611484C110101412020/11/027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5587870XB310000122020/11/028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200078269333C320200282020/11/029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0827260072440100792020/11/0210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MA9UN3YT81440101572020/11/021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701000611889323370100012020/11/021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50100084343026U350100012020/11/021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50805090096110001542020/11/021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101568093764U310000062020/11/021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201160796417077120100232020/11/0216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300770329160G474700292020/11/0217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609134343310000072020/11/021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4927874110100322020/11/0219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6949923XD110101302020/11/0220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106086242261L310000082020/11/0221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440300770332722R474700342020/11/0222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510500083391472Y510100032020/11/0223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5046285W320000262020/11/0224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1302035795687109130200112020/11/022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31585821320000102020/11/022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300005793421213330000012020/11/0227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0896649376110003742020/11/022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23425568110101502020/11/0229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61013607340169X2610100472020/11/02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仅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未经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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