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创精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25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内控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进行核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
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