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创精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咨询,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就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