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创精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基于2023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206,575.59万元,同比上涨33.75%,归母净利润16,868.79万元,同比下降31.28%,扣非后归母净利润8,639.02万元,同比下降
51.48%,主要系(1)公司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毛利相对较低的模组产品收入占比增加,占用机器设备较多的结构零部件类产品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公司提前投入的机器设备达产节奏与行业景气度错配,规模效应暂未体现;(2)公司提前储备产能、人才、设备等资源,导致相应人工成本及折旧等费用增加,并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导致管理成本增加;(3)为满足国内半导体设备企业向先进制程升级迭代所需要的新技术需求及产品需求,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使得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增加。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638.18万元,主要原因系
(1)模组类产品收入大幅增长,公司提前采购部分关键物料;(2)公司来自于大陆地区的收入大幅增长,大陆地区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慢,且回款方式部分为票据,使得经营性现金流入不及预期;(3)公司提前储备人才,使得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保荐人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及导致相关情形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
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对于公司未来业绩波动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保荐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上述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督促公司改善经营业绩,切实回报全体股东。保荐人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业绩下滑风险。
2、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盖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