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议案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交了相关的文件,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资料(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
陈定文 | 李丽山 | 姜峰 | 彭罗民 |
日期: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