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6-03  山外山(68841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410证券简称:山外山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6月12日

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9议案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1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14:00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8楼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召集人: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高光勇先生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须知及会议议程;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会议内容汇报人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高光勇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高光勇
2.01选举高光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喻上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任应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童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刘运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选举孔令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高光勇
3.01选举陈定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李丽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姜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高光勇
4.01选举秦继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杨义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对修订后新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需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为6名,任期三年。经股东提名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推选高光勇先生、喻上玲女士、任应祥先生、童锦先生、刘运君女士、孔令敏女士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高光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候选人刘运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同时也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其他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以上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公司2023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需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3名,任期三年。经董事会提名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推选陈定文先生、李丽山先生、姜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以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公司2023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需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为2名,任期三年。经股东提名及结合监事会的意见,推选秦继忠先生、杨义兰女士提名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以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公司2023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