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4-059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游新农先生与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上市前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748,939股,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转增后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345,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8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且已于2023年12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了《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股东游新农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00,472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9月15日)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7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5,648,08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转增105,667,561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21,315,646股。本次权益分派前,游新农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股东游新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37,7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0%,故减持股份数调整为合计不超过1,937,703股,本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0%。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游新农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游新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37,703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0%。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35,521,600 | 11.06% | IPO前取得:16,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9,521,600股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3,886,616 | 1.21% | IPO前取得:1,750,649股 其他方式取得:2,135,967股 |
游新农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937,703 | 0.60% | IPO前取得:872,8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064,903股 |
注:其他方式为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第一组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521,600 | 11.06% | 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互为一致行动人 |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86,616 | 1.21% | ||
游新农 | 1,937,703 | 0.60% | ||
合计 | 41,345,919 | 12.87%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游新农 | 1,937,703 | 0.60% | 2024/6/18~2024/9/15 | 集中竞价交易 | 7.93-11.01 | 13,054,610 | 已完成 | 0 | 0.00% |
备注:减持总金额不含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