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3-27  山外山(688410)公司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简称:山外山股票代码:6884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268号816房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268号816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5年3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岫恒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5年3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由9.72156%减少至4.99997%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268号816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高瓴天成三期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23,02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AMFE5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0年9月17日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268号816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
马翠芳中国中国香港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投资运作的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382,416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注销回购股份或配股等导致总股本变动的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14,070,033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9.7215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16,065,695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997%。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1月12日至2025年3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 (2022年12月26日)本次权益变动后 (2025年3月25日)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珠海岫恒14,070,0339.72156%16,065,6954.99997%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IPO完成时的持股数量占上市公司IPO完成时的总股本(即144,730,259股)的比例。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即321,315,646股)的比例。

(3)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包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后续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交易方向交易方式交易期间交易价格区间 (元/股)交易股数 (股)
珠海岫恒卖出集中竞价2025/3/7-2025/3/2510.38-11.532,942,096
合计2,942,096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高瓴天成三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翠芳签字:

日期:2025年3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高瓴天成三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翠芳签字:

日期:2025年3月26日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重庆市
股票简称山外山股票代码6884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兴盛五路268号816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持股数量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被动增加,但持股比例因主动减持而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4,070,033股 持股比例:9.7215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比例:4.72159% 持股数量:16,065,695股 持股比例: 4.99997%
在上市公司中拥时间: 2024年1月12日-2025年3月25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岫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高瓴天成三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翠芳签字:

日期: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