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1.81%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1.99%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注: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系依据公司2022年12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持股情况计算为11.81%。此后因刘运君女士个人增持以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其持股比例变动至12.3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系其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由于减持股份,其持股比例减少至11.9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刘运君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不适用 |
股东及原董事刘运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2026年4月2日,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及原董事刘运君女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4月2日,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97,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投资者
名称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 |
| 刘运君 | 1,709.7600 | 11.81 | 3,832.7274 | 11.99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 | 2026/2/9-2026/4/2 | / |
| 合计 | 1,709.7600 | 11.81 | 3,832.7274 | 11.99 | -- | -- | -- |
注:1.基准情况:本次刘运君女士持股变动前的持股数量及比例,系依据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持股情况计算得出,当时公司总股本为144,730,259股,其所持股份数为17,097,600股,持股比例为11.81%。
2.期间变动与股本调整
公司股本变动:2023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5,648,085股;2024年7月9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转增后总股本进一步增加至321,315,646股。
股份数同比例增加:基于前述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刘运君女士所持股份数均按相同比例相应增加,但其持股比例未发生改变。两次转增完成后,其所持股份为37,958,382股,持股比例仍为11.81%。
股份增持:在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刘运君女士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366,830股。此次增持完成后,其持股数量增至39,325,212股,持股比例相应上升至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2.24%。
3.股份回购注销:2025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解锁部分共计1,715,024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19,600,622股,因总股本减少,刘运君女士持股比例由12.24%被动上升至12.30%,但其实际所持股份数保持不变。
4.股份减持:在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4月2日期间,刘运君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997,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本次减持后,其持股比例由
12.30%降至11.99%。该持股比例变动幅度达到1%刻度的披露标准。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