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10证券简称:山外山公告编号:2026-029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第四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光勇先生、喻上玲女士、任应祥先生、孔令敏女士、曾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存军先生、何洪涛先生、韩剑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童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本次股东会选举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董事长的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高光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即2026年5月21日至2029年5月20日。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简历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全体董事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名单如下: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委员会成员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 战略委员会(9人) | 高光勇先生、喻上玲女士、任应祥先生、童锦先生、曾冠军先生、孔令敏女士、李存军先生、何洪涛先生、韩剑学先生 | 高光勇先生 |
| 审计委员会(3人) | 韩剑学先生、何洪涛先生、李存军先生 | 韩剑学先生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 何洪涛先生、韩剑学先生、喻上玲女士 | 何洪涛先生 |
| 提名委员会(4人) | 李存军先生、何洪涛先生、韩剑学先生、高光勇先生 | 李存军先生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韩剑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1、聘任高光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2026年5月21日至2029年5月20日。
高光勇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对公司核心技术路线、业务模式及产业资源具备系统性认知,长期主导公司战略规划、市场拓展与研发体系建设。现阶段由其同时担任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有利于实现战略决策与经营执行的高效协同,提升组织运转效率,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连贯性与稳定性。
同时,公司已通过章程及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定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或各专门委员会事前审核,以保障决策科学、监督有效及运作透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保证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亦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活动。重大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对同业竞争予以严格限制并充分披露;董事会及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履职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制衡。
2、聘任喻上玲女士、任应祥先生、童锦先生、段春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2026年5月21日至2029年5月20日。
3、聘任喻上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2026年5月21日至2029年5月20日。
高光勇先生、喻上玲女士、任应祥先生、童锦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和2026年5月22日分别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段春燕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喻上玲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6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海燕女士、邹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2026年5月21日至2029年5月20日。李海燕女士、邹博先生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李海燕女士、邹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陈定文先生、姜峰先生、李丽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对以上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3-67460800
邮箱:dmb@swskj.com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简历:
段春燕女士,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2009年1月至2014年2月任重庆港渝担保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任重庆同昭鑫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人事部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任重庆瑞耕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四川斐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代理人事行政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春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重庆德瑞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3,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海燕女士,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药专业,大专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任重庆鑫斛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外联专员;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任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餐饮商会副秘书长;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重庆市南岸区翼知梦科普推广中心董事长助理;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任重庆康美佳血液透析有限公司法规部副部长;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燕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邹博先生,199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8年8月至2020年9月任重庆康美佳血液透析有限公司外勤会计;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秘办助理,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