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思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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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思创”、“发行人”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中证网,www.cs.com.cn;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 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 https://cn.chinadaily.com.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海博思创
(二)扩位简称:海博思创
(三)股票代码:688411
(四)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17,773.0148万股
(五)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443.2537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
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人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10%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35,649,42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0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2025年1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54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3年扣非前EPS (元/股) | 2023年扣非后EPS (元/股) | T-3日股票收盘价 (元/股) | 对应2023年的静态市盈率 (扣非前)(倍) | 对应2023年的静态市盈率 (扣非后)(倍) |
688063.SH | 派能科技 | 2.1016 | 1.8245 | 37.34 | 17.77 | 20.47 |
300068.SZ | 南都电源 | 0.0412 | 0.0514 | 15.68 | 380.39 | 305.10 |
300274.SZ | 阳光电源 | 4.5531 | 4.4451 | 71.67 | 15.74 | 16.12 |
688248.SH | 南网科技 | 0.4981 | 0.4678 | 29.81 | 59.85 | 63.72 |
均值(剔除南都电源) | 31.12 | 33.44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1月13日(T-3日)注1:2023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3日(2025年1月13日)总股本;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3:《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同行业公司沃太能源在2024年7月公告撤回上市申请,没有相应的市值和股价数据,故未在上表列示。注4:南都电源2023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及扣非后)为极值,在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前及扣非后)平均值时已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为19.3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6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6.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所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6.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扣非前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
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12层联系人:高书清电话:010-8938898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7层联系人:资本市场部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三)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希联系地址:北京市太平桥大街19号联系人:资本市场部电话:010-88085885
发行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4日
发行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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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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