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思创: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公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6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议案,股东应按照累积投票制的投票方式和要求填写表决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4月11日10时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C座12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辉
(五)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六)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的计票、监票成员;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序号 | 议案名称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1.01 | 关于补选赵玺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1.02 | 关于补选杨来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逐项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李时春女士、赵青女士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时春女士、赵青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李时春女士、赵青女士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拟进行非职工监事的补选。
1.1 关于补选赵玺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监事会提名赵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2 关于补选杨来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监事会提名杨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赵玺女士简历赵玺女士,中国国籍,1990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2年7月至2022年4月,历任新华联集团办公室副经理、经理、副主任等职务,2022年4月至2023年7月,任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办综合部总监,2024年1月至今,任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行政总监。赵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杨来先生简历杨来先生,中国国籍,九三学社社员,1984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2008年6月至2017年8月,历任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研究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等职,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博士后,2023年9月至今,任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高级经理。杨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