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3日 14 点30分召开地点: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11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3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4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6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416 | 恒烁股份 | 2023/10/30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3年11月2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邮箱(Zbitsemi@zbitsemi.com)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注明“恒烁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三)注意事项
1、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成参会登记手续,公司将于2023年11月3日13:00至14:00为参会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11号楼联系电话:0551-65673252传真:0551-65673252Email:Zbitsemi@zbitsemi.com联系人:周晓芳、肖倩倩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3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4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6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