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股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且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06  恒烁股份(6884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比例达到1%且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蓝点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昆仑互联网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51.5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480,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6.08%减少至4.58%,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27,8546.08%
2深圳前海蓝点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75,9512.03%
3北京昆仑互联网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83,0241.43%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恒烁股份的股份比例超过5%;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均非恒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拟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比例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27,8546.08%1,240,0001,240,0001.50%4.58%
2深圳前海蓝点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75,9512.03%645,000645,0000.78%1.25%
3北京昆仑互联网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83,0241.43%595,000595,0000.72%0.71%
合计7,886,8299.54%2,480,0002,480,0003.00%6.54%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转让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1,24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08%减少至4.58%,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1. 基本信息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鹰合赢(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B0562
主要合伙人天鹰合赢(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孙化明以及其他合伙人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月5日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询价转让2024年1月5日人民币普通股1,240,0001.50%
合计--1,240,0001.50%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5,027,8546.08%3,787,8544.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27,8546.08%3,787,8544.58%

4. 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及履行已经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进行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3-051);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前承诺的情况;

(6)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期(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550,0001.88%6个月
2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10,0000.50%6个月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险公司120,0000.15%6个月
4北京丰润恒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0.12%6个月
5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93,0000.11%6个月
6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57,0000.07%6个月
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50,0000.06%6个月
8磐厚蔚然(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50,0000.06%6个月
9上海沣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50,0000.06%6个月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3年12月29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恒烁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69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6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5家、私募基金176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3年12月29日18:00至20:00,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0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9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51.5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48.0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