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减持比例超
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深圳市华胜鼎成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胜鼎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680,4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收到股东华胜鼎成发来的《股份变动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胜鼎成自2021年7月29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344%。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胜鼎成持有公司股份9,680,4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同时,华胜鼎成截至2023年4月11日已累计减持2,49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1.2888%,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华胜鼎成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2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56%,减持比例超过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华胜鼎成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环路2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5栋D1808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陈玉强 |
注册资本 | 12,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9U7C3D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
经营期限 | 2018-08-27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 陈玉强,持股99.9977%;代宜萍,持股0.0023%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光社区南海大道3003号阳光华艺大厦1栋8E |
(二) 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变动时间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华胜鼎成 |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 2021/7/29-2023/4/19 | 4,519,600 | 2.3344% |
(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有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有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华胜鼎成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200,000 | 7.3343% | 9,680,400 | 4.9999%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