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其中,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有效期到期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1月14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