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1  震有科技(688418)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本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