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11月
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7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8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经验证后方可参会。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时间:2023年11月6日15点00分
(二)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闽华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律师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审议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 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其中,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有效期到期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1月14日。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其授权期将于2023年11月14日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1月14日。除对授权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