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公司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关联董事吴闽华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授权予董事会,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