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11月
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6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经验证后方可参会。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点00分
(二)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闽华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律师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审议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 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数通”“被担保人”)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拟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阳光舜城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齐鲁数通在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姜坤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4,000万 |
成立时间 | 2021年4月28日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9666号国华广场一号楼5层505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销售;卫星通信服务;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 |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公司关系:齐鲁数通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齐鲁数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2024年1-9月 |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资产总额 | 4,437.36 | 4,063.38 |
负债总额 | 1,816.70 | 1,212.43 |
净资产 | 2,620.66 | 2,850.95 |
营业收入 | 545.13 | 1,453.53 |
营业利润 | -230.95 | -132.79 |
净利润 | -230.29 | -131.15 |
注: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齐鲁数通拟分别向齐鲁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向青岛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公司拟为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的担保合同,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鲁数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决定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且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及其他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