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重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3  铁建重工(688425)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铁建重工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铁建重工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铁建重工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铁建重工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铁建重工业务情况,对铁建重工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铁建重工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铁建重工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铁建重工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铁建重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铁建重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持续督导期间,铁建重工未出现该等事项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铁建重工未发生前述情况
15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2年,铁建重工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经营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同种类的零部件和原材料,其价格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成本的上升;公司少量产品使用进口零部件,国际供应链的变化可能给公司生产带来一定影响。在原材料价格管理方面,公司积极开展降本增效工作,采取战略协作、集采招标等方式,控制原材料采购价格增长;在供应链安全方面,公司与上下游企

业形成协同创新体系,广入严选供应商,签订战略性协议,采取主次备供应商并存、寄售制、配送制等保供措施,增强供应链的韧性;在国产化方面,公司加大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推进零部件国产化、通用化。

(二)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存在增加的可能性。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集中于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回款可控程度相对较高。公司制定了回款清欠机制,实行多形式的回款策略,执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回款考核制度;执行严格的分级评价制度,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调整收款机制。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为正。

(三)行业风险

公司隧道掘进机、轨道交通设备及特种专业装备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新型轨道交通、矿山、水利水电、抽水蓄能及其他公共交通基建(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及其他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基础建设领域的产业政策、宏观经济调控的变动可能影响公司业务的拓展。2022年,“稳增长”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核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战略性工程、超级工程陆续开工,为科研攻关能力强的铁建重工带来新机遇。

(四)宏观环境风险

国内方面,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国际方面,全球多个地缘政治高风险地带,面临相关国家政经形势动荡、政策稳定性差、营商环境不完善等多重挑战,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面临冲击,可能对公司新签合同及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公司紧跟国家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国家安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针,加强对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分析,打造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差异化的高端智能装备,形成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

(五)核心竞争力风险

通过持续的变革创新,公司构筑了九种主要核心竞争力,涉及到党建引领、技

术创新、人力资源管理、供应链、风险控制、生产管理、数字化等各个方面。这些核心竞争力,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市场调整、技术革新、商业模式改变等因素,会存在弱化和缺失的可能性。但经过十多年的历史沉淀,公司持续构筑的这九种核心竞争力,已经形成了较强的“护城河”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1,010,154.78951,728.676.14761,07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414.78173,549.306.26156,72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586.24157,549.558.91140,007.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072.24-148,408.77--33,484.42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48,611.341,417,201.919.27827,615.57
总资产2,378,664.652,266,582.534.941,705,981.50
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38-7.89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0.38-7.89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34-5.880.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815.53减少3.05个百分点2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114.09减少2.48个百分点18.8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197.12增加2.07个百分点7.27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2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主要因为2021年6月公司在科创板上市,股本和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2、公司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重视现金流管理,加大销售回款力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得到改善。

综上,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以高科技、定制化、个性化、非标、工法密切关联为主要特征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定位,通过高强度研发投入,保持产品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业领先地位持续巩固,公司连续6年进入全球工程机械制造商50强排行榜,2022年位列全球工程机械制造商50强第30位。在同时发布的各细分领域分榜单中,公司位列2022全球隧道工程装备制造商5强第1、2022中国工程机械专业化制造商10强第1(全球工程机械50强峰会组委会和《中国工程机械》杂志联合发布)。

2022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为92,842.05万元,较去年增长37.03%;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19%,较去年增加2.07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制了高原铁路大直径多支护TBM“高原明珠号”、竖井掘进机“梦想号”、大坡度螺旋隧道掘进机、纯电动高原型全电脑三臂凿岩台车、应用于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的TBM“江源15号”、澳门应用最大直径盾构机、矿用敞开式TBM“拓新号”、出口塞尔维亚双护盾TBM、出口菲律宾双护盾TBM“茉莉号”、侧向通过速度45km/h直向通过速度160km/h磁浮道岔、国产并排式双螺旋出渣盾构机、大直径复合式硬岩顶管机、清淤机器人、超大口径救援钻机、智能装药台车、小型连续墙等先进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551件,累计授权专利为2,094件,全断面隧道掘进机蝉联、全电脑三臂凿岩台车荣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凿岩台车”获得中国专利奖银奖。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国工业大奖、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项奖励。公司竖井掘进机“梦想号”被评为2022年度央企十大国之重器,“高端智能采棉机制造技术”成功入选2021“科创中国”突破短板关键技术榜,“基于数字孪生的地下工程装备全寿期闭环创新”入选2022年全球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推广行动十大优秀典型应用案例,“基于智能装备的隧道智能建造解决方案”入选工信部2021年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公司荣膺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创新型企业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蝉联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入选“科改示范企业”,成为国有企业科技型企业改革典范。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所示: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5622242,131632
实用新型专利3473161,4671,313
外观设计专利1811162149
软件著作权7473157156
其他0000
合计1,0016243,9172,250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数量为:1,285,18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1,477,957,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7

元。于2021年7月21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47,795.70万股,发行价格为2.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4,173.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6,116.88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00277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4356号)。经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进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铁建重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0,589.21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为人民币218,937.85万元、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650.04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1.32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25,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账户主体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账户余额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431704988018889888888203,841,625.15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星沙支行955109598888888219,548,825.26
中铁隆昌铁路器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星沙支行12890209801098829,715,950.63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道岔分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43170488801998888889662,961,973.78
株洲中铁电气物资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43170488801887788888863,050,369.85
铁建重工新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431704889018877778888184,964,809.78
合计764,083,554.45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836,262,300股,通过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9,277,700股,本期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2022年末,公司独立董事苏子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00股。除此以外,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2年末,公司控股股东、独立董事苏子孟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 允樊婧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