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4  康为世纪(688426)公司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刘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4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刘婷简历

刘婷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阳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士,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刘婷女士于2016年8月-2019年8月,任泰州金鹰商贸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事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