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康为世纪(688426)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及充分了解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我们一致认为: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符合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王春香博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庄志华女士、戚玉柏先生、郝超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戚玉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郝超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页以下无正文, 下页为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 本页为《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肖 潇:____________

李映红:____________

胡宗亥:____________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