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康为世纪(688426)公司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点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董事长王春香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接入现场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戚玉柏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三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董事会同意增加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为医学检验实验室(泰州)有限公司和江苏健为诊断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为世纪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分子检测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上述新增主体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本次审议事项不存在违规使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