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为世纪”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3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90,278股,并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93,161,11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认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即48.98元/股(2023年5月16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政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每股转增0.20股,对应除息除权后的价格为40.38元/股),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其中战略配售股份数量经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份后为1,117,933股,股东数量为1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0日、10月24日、2023年6月6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1,117,933股,占目前公司股
本总数的0.9938%,现1名股东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0月25日全部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2022年12月,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新增股份361,862股,公司总股本也增加至93,522,973股。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年2月24日,公司取得了由泰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完成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93,522,973股转增为112,227,56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7月1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以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4年3月11日,因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而产生的新增股份266,148股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12,227,568股变更为112,493,716股。详见公司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2,227,568元”修订为“人民币112,493,716元”,同时公司股份总数由“112,227,568股”修订为“112,493,716股”。详见公司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3)。2024年6月3日,公司取得了由泰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战略配售股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17,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38%,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117,933 | 0.9938% | 1,117,933 | 0 |
合计 | 1,117,933 | 0.9938% | 1,117,933 | 0 |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 | 1,117,933 | 24 |
合计 | 1,117,933 | 24 |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康为世纪本次申请解除战略配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康为世纪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杨 凌 姜 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