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诚健华: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据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说明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针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北京天诚医药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是为了满足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利益。昌鑫建投因银行贷款政策及充分支持参股公司的原因,为本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并由北京天诚医药与北京诺诚健华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凯先、Zemin Jason Zhang(张泽民)、胡兰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