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诚健华:关于召开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A股代码:688428 A股简称:诺诚健华 公告编号:2023-013港股代码:09969 港股简称:诺诚健华-B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2日 15点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8号院8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兰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省览及接纳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 √ |
2 | 考虑及批准二零二二年年度报告 | √ |
3.00 | 重选退任董事 | √ |
3.01 | 重选赵仁滨博士为执行董事 | √ |
3.02 | 重选谢榕刚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 |
3.03 | 重选陈凯先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4 |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 |
5 | 就联交所及上交所分别提交的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重新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 |
6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不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之已发行香港股份及人民币股份各自总数之20%的额外股份 | √ |
7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之已发行香港股份总数之10%的股份 | √ |
8 | 待上述第6项和第7项决议案获得通过后,扩大配发、发行及处置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在20%的一般授权限额之上加入购回香港股份的总数 | √ |
9 | 考虑及批准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度工作报告 | √ |
10 | 考虑及批准建议二零二二年利润分配计划 | √ |
11 | 考虑及批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12 | 考虑及批准采纳本公司二零二三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计划授权上限 | √ |
13 | 考虑及批准采纳本公司二零二三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
14 | 考虑及批准根据计划授权上限建议发行及授出二零二三年人民币股份激励计划项下的新人民币股份 | √ |
15 | 考虑及批准建议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办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 √ |
关事宜 | ||
16 | 考虑及批准为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购买责任保险 | √ |
17 | 考虑及批准建议修订章程细则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及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01、3.02、3.03、4、5、7、10、12、13、
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13、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Sunny View Holdings Limited与Renbin Zhao(赵仁滨)家族,Sunland BioMed Ltd与Jisong Cui(崔霁松)家族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428 | 诺诚健华 | 2023/5/29 |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准备登记材料。
(一)A股股东登记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拟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
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其他类型股东的登记资料参照以上进行提供。
(二)A股股东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2023年6月2日15:00前,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8号院8号楼。
2、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3年6月1日(周四)17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境内证券事务部(地址见“六、其他事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传真或邮件请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8号院8号楼邮政编号:102206联系电话:010-66609913电子邮箱:IR@innocarepharma.com联系人:袁蓓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省览及接纳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 |||
2 | 考虑及批准二零二二年年度报告 | |||
3.00 | 重选退任董事 | |||
3.01 | 重选赵仁滨博士为执行董事 | |||
3.02 | 重选谢榕刚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
3.03 | 重选陈凯先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4 |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
5 | 就联交所及上交所分别提交的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重新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
6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不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 |
案获通过当日之已发行香港股份及人民币股份各自总数之20%的额外股份 | ||||
7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之已发行香港股份总数之10%的股份 | |||
8 | 待上述第6项和第7项决议案获得通过后,扩大配发、发行及处置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在20%的一般授权限额之上加入购回香港股份的总数 | |||
9 | 考虑及批准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度工作报告 | |||
10 | 考虑及批准建议二零二二年利润分配计划 | |||
11 | 考虑及批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12 | 考虑及批准采纳本公司二零二三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计划授权上限 | |||
13 | 考虑及批准采纳本公司二零二三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14 | 考虑及批准根据计划授权上限建议发行及授出二零二三年人民币股份激励计划项下的新人民币股份 |
15 | 考虑及批准建议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办理本公司二零二三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 |||
16 | 考虑及批准为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购买责任保险 | |||
17 | 考虑及批准建议修订章程细则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