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诚健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诚健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诺诚健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诺诚健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524号《关于同意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据此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264,648,217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906.98万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881.5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16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76403_B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91,906.98 |
减: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 | 11,783.75 |
加:2022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760.80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80,884.03 |
减:支付含税的发行费用 | 615.89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金额 | 43,125.02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2 | 52,246.29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2 | 2,323.08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3,713.15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86,286.90 |
注:1、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为人民币11,889.75万元,其中人民币106.00万元已提前支付;
2、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2,246.2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323.08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于2022年9月、2023年1月、2023年2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注1)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人民币万元) |
INNOCARE PHARMA LIMITED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NRA971901057910302 | 176,719.06 |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09825010904 | - |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09825010705 | - |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北京东城支行 | 321020100100383638 | 0.05 |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77032028000003355 | - |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黄寺支行 | 9550880208776001414 | 9,567.79 |
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91490078801500002304 | - |
注:开户银行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银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2,246.2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2,323.08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54,569.37万元。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出具了《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576403_B01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及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进行该现金管理,且该8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公司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全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和兴业银行以通知存款产品形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尚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3,713.33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
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45495_A01号)。
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沈 俊 | 李梦月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277,881.5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371.3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371.3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注(万元)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药研发项目 | 否 | 215,087.40 | 149,422.06 | 149,422.06 | 25,135.33 | 25,135.33 | 124,286.73 | 16.8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药物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 否 | 16,718.87 | 11,614.66 | 11,614.66 | 9,026.85 | 9,026.85 | 2,587.81 | 77.7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9,419.88 | 27,385.14 | 27,385.14 | 11,470.67 | 11,470.67 | 15,914.47 | 41.8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8,773.85 | 6,095.23 | 6,095.23 | 2,865.62 | 2,865.62 | 3,229.61 | 47.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0 | 83,364.47 | 83,364.47 | 46,872.84 | 46,872.84 | 36,491.63 | 56.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00,000.00 | 277,881.56 | 277,881.56 | 95,371.31 | 95,371.31 | 182,510.25 | 34.32 | - | - | - | - |
附件1:(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具体参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具体参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相关内容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3、新药研发项目、药物研发平台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披露不适用。其中:新药研发项目主要进行新药项目的临床前及临床研究,不断推进公司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药物研发平台升级项目对现有药物研发平台进行升级,提升公司研发竞争力;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搭建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药物的营销网络,增加产品销售规模与公司竞争力;信息化建设项目搭建高水平的、安全可靠的信息数字化平台,有效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数据保护能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业务扩展过程中所需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